煤矿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问题是国家安监局的特大重视问题,但死伤事故仍没有避免,我们为死亡的同胞们表示深痛悼念,同时,也应以此为训,强化煤矿安全。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关于贵州省新田煤矿“10·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情况。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国煤矿10起重大事故中,有7起为瓦斯事故,造成113人死亡。
通报显示,今年以来,全国煤矿10起重大事故中,有7起为瓦斯事故,造成113人死亡;发生9起较大以上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存在对瓦斯防治工作不重视、瓦斯抽采不达标、防突机构队伍不健全、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防突效果检验不真实、发现突出征兆不撤人等突出问题,反映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形势仍然严峻。
通报要求,要强化瓦斯防治工作,并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回采、掘进前必须进行瓦斯抽采,保持合理的抽采接续,瓦斯抽采不达标不得进行采掘作业;各类煤矿要切实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对不具备防突能力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要退出市场。
通报强调,强化应急管理和处置。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煤矿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严格组织应急演练。矿调度值班室和安全监测监控室要集中布置。要赋予调度值班人员和现场班组长在遇到险情时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控制煤矿较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